物品交换是一种比较独特的购销主题活动,就是指购销彼此并不是以贷币结算,只是以同样合同款的货品互相结算,完成货品购销的一种方法。在操作实务中,有的经营者认为物品交换并不是购销个人行为,购货方接到购料方顶抵借款的货品,觉得自身并不是购料;购料方传出顶抵借款的货品,觉得自身并不是购货。这二种了解全是不正确的。恰当的解决方式是物品交换双方都应作购销解决,以分别传出的货品结转销售总额并测算销项税,以分别接到的货品按照规定结转购料额并测算进项税。应注意,在物品交换主题活动中,应各自出具合理合法的单据,如接到货品不可以获得相对的所得税增值税专票或别的合理合法单据的,不可以抵税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