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在进出口贸易实践活动中具体表现为直接易货和综合性易货二种形式:直接易货又称之为一般易货。通常规定进口和出入口另外交易量,一笔交易一般只签署一个包含彼此交货互相抵付货品的合同书,并且不涉及到第三方。它是*****也是现阶段运用**普遍的易货方式。综合性易货多用以两国依据做账或付款(结算)协约而进行的交易。由两国**依据签署的付款协约,在彼此金融机构互设帐户,彼此**部门分别明确提出在一定阶段(一般 为一年)提供给另一方的产品种类、进出口贸易额度基础相同,经彼此商议愿意后签署易货协约书,随后依据协约书的相关要求,由分别的出口贸易技术企业签署实际的进出口贸易合同书,各自供货。产品出入口后,由彼此金融机构凭运输报关单证进行购汇并在另一方我国在行内设立的帐户进行做账,随后由金融机构按承诺的限期清算。